佛冈县水头镇新联村河边电站:
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自主注销申请的理由:“佛冈县水头镇新联村河边电站场地已划拨给水头镇派出所作为办公楼建设用地,且电站建筑物已拆除”。佛冈县水头镇新联村河边电站取水许可证(证号:D441821S2021-0058)决定予以注销。
根据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要自行封闭取水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佛冈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