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佛冈县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543万元)
(一)2023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4号),清财社〔2022〕150号,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273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全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73万元。主要用于:1.佛冈县社会福利院老人公寓供养设施项目;2.全县六镇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共支出273万元,结余0万元。
(二)2023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1号),清财社〔2022〕166号,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23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主要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2023年共支出11万元,结余12万元转次年继续使用。
(三)2023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24号)清财社〔2023〕76号,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373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新建项目。2023年度暂未支出,结余373万元(目前处于项目立项阶段)。
(四)2023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清财社〔2022〕90号,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70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六镇敬老院设备设施改造项目。2023年度共支出70万元,结余0万元。
(五)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99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关于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清财社〔2022〕48号,主要用于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及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优化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2022年已支出110万元,2023年共支出189万元,结余0万元。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29万元)
2022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清财社〔2021〕168号,主要用于推动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服务水平、对佛冈县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及对孤儿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县301万元,其中2022年已支出和财政收回272万元,结转殡葬服务设施工程“长青计划”29万元到2023年使用。2023年共支出29万元,结余0万元。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90万元)
2022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2〕19号)安排我县资金共100.5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建设及三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改造经费和“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专项等相关支出,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困难群众享受应有的福利和政策救助和协助解决社区有关问题,打造社会工作品牌服务项目,2022年已使用20.53万元,结余80万元结转到2023年使用。2023年共支出80万元,结余0万元。
2023年,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27号),安排我县资金共52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2万元,婚姻登记纸质档案电子化项目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美满。2023年共支出10万元,结余42万元结转到2023年使用。
四、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141.09万元)
2023年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支出141.09万元,其中:
(一)支持迳头大陂上新围幸福院改造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二)支持殡仪馆购买火化机项目20万元,
(三)支持定制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牌标识费支出共1.2万元。
(四)支持迳头镇仓前村、高岗镇大高洞自然村和高岗镇长江村委水塘村开展重阳节尊老敬老等支出1.4万元。
(五)划拨县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116.99万元。
佛冈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